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

欧美银行亟需结构改革 - FT中文网_英国《金融时报》(Financial Times)



在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(Dodd-Frank Act)通过三周年之际,全球各地的银行业改革仍未大功告成。在美国,限制银行自营交易的沃尔克规则(Volcker rule)等重要条款尚未付诸实施,而当局只是最近才公布了资本标准新规。欧盟(EU)各国财长上月敲定规范银行破产的规则,这是重要的一步,但诸多问题仍然存在。不论是欧洲还是美国,都需要在一个基本问题上付出更大努力——银行机构的结构。


它之所以重要,原因在于三点。


首先,清楚地了解谁负责什么对银行的管理和监督至关重要,在危急时期尤其如此。结构改革和银行“生前预嘱”等措施可有助于界定权限,将业务风险与企业组织形式相匹配,简化复杂金融机构的结构。


其次,结构改革有助于增强“横向缓冲”,从而防止危机蔓延。限制零售储蓄银行的活动,限制零售银行与其附属机构之间的交易,设立独立资本金,设置对手方信贷敞口上限,这些措施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危机传染。这样,日常经济生活所依赖的核心银行业务便可得到更好的保护。


第三,关注银行结构问题有助于在银行陷入危机时对其进行清算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(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)正在研究“单一进入点”清盘模式,这一模式可将复杂的金融集团简化为持有“便于清盘”的资本和股本的控股公司,以及具有偿债能力、允许继续经营的子公司。欧盟也在研究类似的方法。结构改革大大增加了此类清盘计划在危机中奏效的可能性。确实,如果没有前期的结构改革措施,很难想象如何能以一种可靠的方式对复杂的金融公司实施清盘。


然而,鉴于美国、英国和欧元区各自在走不同的路线,各国在结构问题上难道不存在分歧吗?


简而言之,不存在。事实上,关于结构改革,各国日益趋同。


一直以来,美国使用银行控股公司的结构,来将银行业务与业务复杂的集团中的其他金融活动分开。近期根据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进行的改革,加强了金融集团中银行与其他业务的“隔离墙”,将风险更高的衍生品活动转移到附属公司,并将自营交易和大量的对冲基金投资完全移出金融集团。


英国上院本周将以银行业独立委员会(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Banking)的建议为基础讨论立法,根据建议,英国将进一步向美国方法靠拢,即采用银行控股公司搭配独立子公司的结构。零售银行子公司的活动将受到更多限制,并与其他部门隔离。


欧洲正在考虑埃尔基•利卡宁(Erkki Liikanen)担任主席的专家组提出的类似改革提议。这些提议将公司内的交易和做市业务与银行活动分隔开来。与美国和英国的提议相同,欧洲的提议也提出,银行与附属公司交易时需要保持独立,并且受到定量上限的约束。


这些措施都称不上完美,也不完全协调,它们都还在发展。结构改革涉及艰难的取舍:引入严格的业务划分可能会降低效率,而且,尽管它能降低整个系统的潜在风险,但单个银行将面临更大的风险。面对这些取舍,美国、英国和利卡宁的方案均认同全能型银行的效率,但认为它需要结构性的保护。各国有必要在相关措施——即促进全能型银行结构改革的措施——上再进一步。








via FT中文网_英国《金融时报》(Financial Times) http://www.ftchinese.com/story/001051586 at July 24, 2013 at 06:11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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